按Enter到主內容區
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

:::
  • 回上一頁

規則辦法

借書證辦理要點

  • 資料來源: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
  • 日期:2023/08/02

  96.01.16    95學年度第12次主管會報通過
100.06.15    99學年度第2次圖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
102.01.16   101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
105.12.14   105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
107.12.05   107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
109.06.17   108學年度第2次圖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

一、 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服務退休教職員工、畢業校友、現職教職員工眷屬及支援教育推廣班教學、兼任教師及駐校藝術家使用,特訂定本要點。

二、 借書證之辦理:

(一)退休教職員工
凡退休教職員工,均可持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1份、2吋近照1張及退休證明相關證件、申請單1份等,於開館時間內親自到本館辦理借書證;或於本館網站進行申 辦,並請依網站說明完成繳費,方可辦證。不合乎規定者,本館予以退件。辦證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2000元,該保證金得由本校現仍在職之正式編制內教職員工 具保書替代,惟憑具保書申辦者需親臨櫃台申辦。借書證有效期間為1年,保證金於退回借書證後申請發回。
(二)畢業校友
凡畢業校友,均可持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1份、2吋 近照1張、申請單1份等,於開館時間內親自到本館辦理借書證;或於本館網站進行申辦,並請依網站說明完成繳費,方可辦證。不合乎規定者,本館予以退件。辦 證須繳交借書證工本費新台幣300元(含續辦)及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,該保證金得由本校現仍在職之正式編制內教職員工具保書替代,惟憑具保書申辦者需 親臨櫃台申辦。借書證有效期間為1年,保證金於退回借書證後申請發回。
(三)教學單位辦理之推廣教育班師生
由承辦單位統一簽證辦理借書證,需繳交借書證每張工本費新台幣300元,借書證有效期限以修業期間為主。個人辦理需繳交保證金2000元及借書證每張工本費新台幣300元,讀者可於使用到期後,還清所借之圖書及罰款,始得無息退還保證金。
(四)教職員眷屬
年滿6歲可憑教職員工證正面影本1份、本人戶口名簿影本1份、2吋近照1張、申請單1份等,於開館時間內到本館辦理借書證;或於本館網站進行申辦,並請依網站說明完成繳費,方可辦證。不合乎規定者,本館 予以退件。辦證須繳交借書證工本費新台幣300元(含續辦),借書證有效期間為1年。
(五)兼任教師、駐校藝術家
凡兼任教師、駐校藝術家,均可持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1份、2吋近照1張、本校正式 聘書、申請單1份等,於開館時間內親自到本館辦理借書證;或於本館網站進行申辦,並請依網站說明完成繳費,方可辦證。不合乎規定者,本館予以退件。第1次 辦證(或證件遺失汙損須重新印製者)須繳交借書證工本費新台幣300元及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,該保證金得由本校現仍在職之正式編制內教職員工具保書替 代,惟憑具保書申辦者需親臨櫃台申辦。借書證有效期間以聘書期間為主,保證金於退回借書證後申請發回。

三、 借閱人如具雙重身分,自行擇一身分辦理借書,不得重複申領借書證。

四、 本要點提經圖書委員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

回頁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