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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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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圖書館校務基金工作人員-行政助理徵才公告(職務代理人)(延長公告)

  • 資料來源:技術服務組
  • 日期:2024/03/18
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

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徵才公告(編制外人力)

徵才單位

圖書館

員額

  1   名。

職稱

行政助理(職務代理人)

契約性質

R 定期契約:預計自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到職之前一日止,勞動契約屬性為定期契約,契約起始日仍以實際報到上班日為準。

月支

薪酬

每月支領新台幣 34,155  (學士) 元(含勞、健保個人負擔)。

 

工作

項目

  • 中西文期刊之採購、書目建檔、登錄驗收、催缺等。
  • 電子期刊之採購、測試與管理。
  • 受贈中西文圖書之處理、登錄建檔與分類編目。
  •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資格條件

1.應具有(1)國內外圖資系所畢業或(2)大學以上畢具圖書館相關工作經驗尤佳。

2.具學籍之學生(含休學)不得應徵,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,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,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。

3.鼓勵身心障礙人士且具相當就業能力者應徵。

4.負責盡職,品性端正,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,具熟悉MARC21機讀格式者尤佳。

5.需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測驗或其他英語能力相當之測驗。

6.熟悉電腦操作,office文書處理及網路系統操作。

遴選程序

一、第一階段:「資格審查」,經審查通過後,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。

二、第二階段:「公文製作及圖書分編實作測驗」評定通過者,始安排進行第三階段甄選,項目如下:

    (一)「公文製作」:公文製作題目(如簽、函等)至少1題以上,必要時得輔以「工作模擬測驗」,請應徵者預先準備。

    (二)「實作測驗」:圖書分類與編目實作測驗。

    (三)「性格測驗」:進行「性格及就業測評系統」測驗(時間約30分鐘),以瞭解應徵者的性格特質與出缺職務之適配度。

三、第三階段:組成遴選小組進行「公開面試」,並俟查閱應徵者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」完成後,始公告甄選結果於用人單位網頁-最新消息。

應徵方式與日期

  • 採書面報名,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。
    1.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報名表。 (請至人事室網頁/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)。
    2. 個人簡介與自傳(A4紙張直式橫書)。
    3.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(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)。
    4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;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。
    5. 英檢相關証明或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(證照)文件影本。

二、請於113年4月30日(星期二)前以郵件寄達(郵戳為憑),封面標題書明「應徵圖書館職務代理人」,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,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。

三、聯絡人:吳月霞組長(05-5342601轉 2625 )。

備註

  1. 應徵人員如獲錄取,應配合本校「職員職務輪調實施要點」規定參與輪調,相關規定請逕行上網參閱。
  2.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」。
  3. 本次甄選之員額如經本校凍結或取銷時,均不予通知進行面試。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,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,均不予寄還。
  4. 除應徵人員提出請求發給未錄取通知外,本次甄選結果將公告於用人單位網頁,概不另行個別通知。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(職、伍)人員,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。
  5.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,得取消錄取資格。
  6. 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,在候補有效期間(4個月)內,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,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。
  7. 待遇、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(另本校均配合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調整放假、補行上班,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安排出勤。)
  8. 本校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。
  9. 本公告悉遵循相關法令,無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五官、身心障礙、星座、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等求職就業歧視內容。
  10. 本校現職校務基金工作人員應徵本職缺並經通知綠取者,均應於報到日前請辭現職職缺(結束現職之勞動契約)並依新進人員辦理報到手續,月支薪酬依本職缺公告辦理起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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