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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tional Yunl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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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gulations

視聽資料借閱要點

  • Source: 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
  • Date: 2023/08/02

 80.09.03    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
 88.11.02    第3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
 95.12.20    95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修訂通過
 96.01.16    95學年度第12次主管會報修訂通過
100.06.15    99學年度第2次圖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
109.12.16   109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

一、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提供視聽資源服務,以支援全校師生教學研究之需,特設置視聽資料借閱規則,並訂定本規則。

二、 本館視聽資料及器材限本校教職員工(含眷屬)、學生、校友及持有圖書館之友『借書證』者使用。

三、 本館視聽資料內容係收藏影像、聲音與多媒體等資料,其中錄影帶、錄音帶、雷射唱片及貼有「本片可外借」之DVD影片可外借;其它資料限館內使用,惟教師因教學研究之需要經本館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
四、 本館視聽資源中心開放時間由館務會議決議後公告。

五、 視聽資料採開架式管理,讀者可自行取用所需資料並憑證親自辦理借閱手續,不得代借或轉借他人使用。

六、 借出數量及期限如下:

(一)教職員工以5種為限,借期2週。
(二)學生、畢業校友及圖書館之友『借書證』以5種為限,借期1週。

七、 外借之視聽資料可辦理預約,不可續借。如教師因教學之需要,可申請一學期視聽資料固定於館內供學生使用。

八、 視聽資料借出後應如期歸還,否則除終止其一切借閱權利外,每逾期1日每種收取新台幣10元之逾期處理費,逾期處理費未繳清前不予辦理離校或離職手續。

九、 借閱之視聽資料或器材如有遺失或損壞者,借閱者可自行購買相同公播版視聽資料或器材賠償,否則應以該公播版視聽資料或器材原價的2倍賠償。

十、 借用視聽資料及器材需依本館指導方法妥善使用,使用前先檢查機器設備有無損壞,若有故障損壞應即告知館員處理。

十一、 非本館提供之視聽資料,禁止於館內播放,且不得擅自利用本館器材拷貝,違者須負版權法律責任。

十二、 個人學習區之借用:

(一)在開放時間內可辦理借用,惟開放時間結束前20分鐘內不再提供借用。
(二)館內使用視聽資料或器材時,必須憑證親自辦理借用手續,1人以1種為原則,並應於當日歸還。

十三、 媒體室之借用:

(一)凡欲使用多媒體室者,可採預約方式;如欲取消使用則請事先取消,俾安排他人遞補,逾30分鐘未到者視同棄權。
(二)原則上4人以上可申請使用小間多媒體室,8人以上可申請使用大間多媒體室,但因教師教學需要,不受上述申請人數之限制。
(三)教師如因教學需要得申請使用團體視聽室,但顧及全校師生公平性,團體視聽室不作為指定排課教室及長期借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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